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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攻读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在线报名)

  东北林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高等学校,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招收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欢迎报考!

  一、在职法学博士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计划招收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生)。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在职法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优秀,遵纪守法。

  2.在职法学博士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非全日制教育身份获得硕士学位者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二年以上(以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奖三等奖以上且排名在前五名者;

  (2)在我校规定的A类期刊目录或同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1篇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4.在职法学博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单及结业证明)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奖二等奖以上且获得证书者;

  (2)在我校规定的A类期刊目录或同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2篇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5.报考为国家计划内培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部分学科专业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若另有具体限报条件,以该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为准。

  8.在职法学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资格的确认: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具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符合《东北林业大学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前到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中的报考条件。

  3)每名博士生导师只能录取一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四、在职法学博士考生返表时需交回下述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必须由所报考的导师推荐);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5)以非全日制教育身份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职法学博士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考生优先计划内录取,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为计划外招生,同等学力考生均为计划外招生。

  2.在职法学博士考生所报材料必须详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3.凡定向、委托、自筹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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