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防经济专业博士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为国防建设服务,思想品行优秀,遵纪守法。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部队在职人员;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正式录取时须交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部队同等学力考生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示】委培(自筹经费)毕业的硕士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限于报考自筹经费博士生。
二、国防经济专业博士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每年招收国防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9月1日入学。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20日。
▲报名地点:军事经济学院政治部干部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0年4月,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军事经济学院。
三、国防经济专业博士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及学历证书到我院研招办报名。考生务必于2010年3月20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
▲报考军事经济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相关专业的2名专家推荐书;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论文评议书可在人事档案中复印),应届硕士生可先交论文摘要,6月30日前补交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6月30前补交)原件;
▲县(团)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政治审查意见(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并加盖党委或政治部门公章)。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院要求提供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