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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获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免试攻读“双学位”(在线报名)

本报讯(记者 齐榕)福建省关于今年高校毕业生攻读双学位、双专业的方案昨天出台。记者了解到,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免试进学。假如毕业后取得双学位的毕业生,可享受没有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待遇。取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据了解,凡取得学士学位的2009年毕业生,可攻读本校另一门类已经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凡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攻读本校另一个本科专业。凡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攻读本校另一个高职高专专业。凡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可攻读其他民办高职院校的专业。不过,本科高校和公办高职院校不得跨校录取毕业生。

按照规定,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毕业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修读医学类专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同一治理,在教学上实行学分制治理。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所在高校颁发《××学校第二学位证书》和《××学校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同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毕业生取得双学位、双专业学历、学位后,由所在高校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省(部)属高校由省级毕业生就业部分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设区市政府举办的高校由设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分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并在报到证上备注双学位、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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