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的这一举措,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完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提供了可资鉴戒的经验,也进一步完善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调动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了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互通互认。
改变后的制度为:集美大学将不再单独对本校主考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组织学士学位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命题和考试。凡申请集美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均需参照该校颁布的《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办理。若符合申请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位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授予学士学位;若不符合申请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自行再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相关自学考试课程考试。
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积极为国家培养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规定如下:
1.已获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2.报考者已获第一学士学位必须与拟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类型不同;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中国计量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证书。
学位网提醒您:中国计量学院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可到学校招生办网站查询(http://xsc.c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