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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报名)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自动化、软件、经济管理、人文、理学院、国际、网络教育和民族教育等12个学院,网络技术、光通信与光电子学2个研究院。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北京市重点学科。学校现开设34个本科专业、41个硕士专业、两类专业学位硕士、14个博士专业教育教学课程,并建立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及留学21900人,正式注册的非全日制学生约19850名。学校注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已同35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66所大学建立了学术方面的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并与世界著名通信公司开展了富有成就的合作,为培养学生具有现代意识和国际意识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厚德博学、敬业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按照两翼齐飞,四轮驱动的战略构想,全面推进以十个归位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思路,聚精会神打造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以 为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9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我校将另行对外发布。

[考试地点]

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8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09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须知]

1.10月初,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11月初,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确认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外地考生寄发准考证;北京考生上传照片后现场确认时发准考证。

4. 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均需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备注]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权学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